众所周知,一般劳动者辞职,都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就辞职了,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吗?
首先,开门见山。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但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还得根据事实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未提前30天的,公司可以拒绝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无需承担支付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的违约金,但如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何时企业能向员工要求支付违约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只有两种情形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一是公司对员工进行了专有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费用支付违约金;
二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公司订立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违反协议约定的。
违约金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