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向有选民间女子入宫之例,所以留下的记载便更多了。弘治十二年(1500),浙江绍兴等府县有“讹言越中诏选女子,一时奔娶殆尽”之说。嘉靖初年,南直隶苏州一带又有同样的谣传。但闹得最凶、传播面最广的,莫过于隆庆二年(1568)传言。一时“千里鼎沸,男女失配,长幼良践不以其偶”。涉及地域由“江西、闽广,极海而止”。
其中受害最大的,当然还是南直隶的苏州、松江、镇江和浙江的杭、嘉、湖等府州县,“自京口至苏、松、嘉、湖郡,旬日间无分妍媸,婚配殆尽。”万历《常熟县志》记载该县百姓,因听到“朝廷命内臣选人宫女子于各省”的消息,引起一场不小的嫁娶高潮,以致“各务苟合,无复人道”。
崇祯《昊县志》谈的是苏州城内外之事:“时传朝命选吴中女子入宫,民间争相婚配,多至失伦。”在松江等地,还出现“有垂髫即笄者,有乳臭为夫者”,甚至连丧偶寡妇也因害怕进官而草草再婚。故有所谓“马上郎君尚乳臭,鱼轩新妇犹呱呱”,或“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的说法。一时间,“礼人乐工昼夜不息,肴菜之价腾涌”,直闹了个把月才算了结。最后造成“受聘之女,不及成礼而婚,未尝许聘者,往往配匪其伦,终身怨怼,悔无及焉”。在嘉兴,同样亦有“男女未及笄冠,婚娶略尽,老稚非伦”。杭州城内自正月中旬得此传言后,立时“人情汹汹,议先期婚嫁”。
但真正造成大乱的是在正月十六日夜间,“把总梅魁自北关抵城,守者放炮启门”,正在梦境中的百姓们,忽然听得炮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有人便将它与前几天的风传联系在一起,以为“采女子内官至矣”。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乃递相婚嫁,有不待媒妁而送女入男家者,有不及乘轿而步行适人者,有恐为捕获而假男衣冠路行者。纷纷籍籍,殊骇观听。”
风声所至,府属的九个州县都受到牵连。其中最有意思的是杭州有一富户,偶雇一锡工“在家造镴器”。“至夜半,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门择人”,张皇之间,想到此人,便选他权充女婿。富翁大喊:“急起,急起,可成亲也。”“锡工睡梦中茫然尤知,及起而摹搓两眼,则堂前灯烛辉煌,主翁之女已艳妆待聘矣。”这便是民间广为流传的“拉郎配”故事的由来。
这种拉郎配的情况,在明末文人吴履震的笔下记载得更为凄惨:“隆庆二年戊辰春正月,民间讹传选江南女子入宫。男女婚定者,自九岁以上忙促嫁娶,未婚定者,出其女于道衢,任当婚者掠娶,贫贱不计焉。”如此看来,那些能拉到郎的女子还算是幸运,而那些连郎也拉不到的女子,只能站在道路上任人掠娶了,可见当时因选秀女而引起的社会动乱已达到了何种程度。无怪乎时人田艺蘅说:“千里鼎沸,无问大小、长幼、美恶、贫富,以出门得偶郎为大幸,虽山谷村落之僻,士夫诗礼之家,亦皆难免。”
隆庆以后,大概安稳了五十多年,到天启元年(1621),又出现了“拉郎配”。是年二月,“苏城讹传点选淑女,凡民家处女,自十岁以上者,争先择配,昼方草草行聘,晚间即便迎姿,婚嫁者接踵于路,鼓吹声自夜达旦”。一直折腾了将近半个月。此次天启元年之事,波及面虽不及隆庆二年,但也不仅限于苏州,因为就在稍后两年编成的天启《海盐县图经》中,即载有“天启元年讹言选宫人,乡民多有童男女相配合者”。说明在浙江亦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这种因封建帝王贪欲好色而造成的民间惊恐动乱的事件,在明朝末年还被人利用来强加到农民军头上。
《淮城纪事》中谈到,当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接近江北淮扬地区时,有一个叫高监纪的官员竟造谣说:“李贼一路要占闺女,不要妇人”,并“出示使闺女速速出嫁,无贻后悔”。由官府出告示制造混乱,目的无非是要挑拨广大百姓对农民军的不信任感,其用心可谓险恶。
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攻破北京,崇祯皇帝吊死煤山。不久,在南京又建立起一个由江南地主阶级扶立起来的南明福王政权。福王政权偏安江左,总共才维持一年多。尽管它内有党争,外有强敌,危机四伏,但皇帝的排场享乐却一样不得简慢。为了遴选宫嫔,充实内廷,福王登位不久,便迫不及待地下诏于民间选女。御史朱国昌在奏疏中说:“历选宫嫔,必巡司州县限名定年,地方开报。今未见官示,忽有棍徒哨凶,擅入人家,不拘长幼,概以抬去,但云:大者选宫闱,小者教习戏曲.街坊缄口,不敢一诘。”
为了采选,福王政府还派出太监李国辅、田成等分赴苏、杭-路进行“采访”。有的地方甚至发生“母子自到”、“母女自尽”的惨剧。很多家庭则纷纷搞突击婚配。如“江南童男女无不婚嫁”;在苏杭“民间嫁娶几尽”。有一个名叫叶天寥的文人,在其自编年谱中记录了这样一件事:
弘光元年乙酉二月,至杭。泊舟陡门,宿岸上。人言嘉郡秀女纷纷逃逸,一线铺杨氏女,甚美,年十六,已升舆将往婿家婚矣,为内珰胁之去。
这简直就是拦路强抢民女了。福王的选妃活动,几乎与他的短命朝廷相始终。弘光元年(1645)三月,由豫王多铎率领的清军进抵江北淮安,守将刘泽清率军南逃,福王政权危在旦夕,可南京宫中仍在品评和挑选由各地送来的秀女。如此腐朽的政权,当然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所以清兵一到,立即瓦解,也是势所必然的。
明亡之后,拉郎配的闹剧仍在清朝顺治、康熙年间继续上演。姚廷璘《历年纪》中有一段记述他在家乡的见闻:
顺治四年丁亥夏问,讹传朝廷采选秀女。府县城镇,乡村僻壤,有女在家者俱惊惶无措。早说暮成,俱幼婚配,不必三杯水酒,只用一鼓一笛,甚至良贱不拘,岂论贫富难匹,限时限刻,从早至暮,从暮达旦,无论日之吉与不吉,周堂利与不利,遍地结亲,亦希遇之事。当时有人将诗一首传诵云: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只有嫦娥未嫁人。
据说在此次传言中,还有“掠妇女,犒西达”之说,所以惊恐的情状是可以想象的。到了第二年八月,“又闻选采女,婚配更甚于前”。顺治十年(1653)春间,民间风传:“满洲之女发配中国男子,中国女子要发配满洲男子,名曰满汉联姻。人家养女者,父母着急,不论贫富,将就成亲,遍地皆然。”
顺治十三年(1656)八月,又传说选宫女,江南的上海、江阴等地都有“婚嫁殆尽”和“嫁娶儿尽”之说。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闻朝廷选妃”,民间“迎亲、并亲日夜不停。并亲者着忙之甚,百物皆贵。其至不论贫富,不计礼仪,以不择门当户对,不管男女年纪大小,大约茶二斤,礼银四两为最,更有不费分文者”。直至康熙四十五年(1706),苏州地区还发生一起因传说“有司奉文点选淑女千人,解京赏边”而大为“震恐仓皇”的事件。据记载,其时“有朝问名而夕合卺者,有先缔姻而急迎归者,又有张家妇而误抬至李家者,又有李家女而张家娶者”,甚至有“伪称受聘而以糕果分送亲邻,计图免脱”的,所以被称为“姻缘之大劫也”。
拉郎配的故事在明清文人的小说中也有生动描述。如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中就有《韩秀才乘乱聘娇妻》一回。明清之际的小说《生绡剪》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民间为何如此害怕选秀女?这主要是女子进宫后能得到皇帝恩宠,封为嫔妃者仅是少数,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更是“难于上青天”。大多数的宫人不过是侍候帝后的婢女,她们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一人深宫,犹如进入囹圄,从此失去了父母兄弟和家庭的欢乐,也失去了爱情婚姻的自由。正如明宪宗妃邵氏所言:“女子入宫,无生人乐,饮食起居皆不得自如,如幽系然。”
在《红楼梦》中,有回描写贾元春回大观园省亲。当时元春已得皇帝宠幸,封为贵妃,但在见到贾母等人以后,还是情不自禁地啜泣着心底的哀怨:“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一回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能一见。”“田舍之家,齑盐布帛,得遂天伦之乐,今虽富贵,骨肉分离,终无意趣。”至于…般宫女们,她们连向自己的亲人倾吐一下内心痛苦都不可能。
正因为如此,民间才对选秀女心惊肉跳,言之色变,想方设法逃避进宫。万历年间的大学士沈一贯在《观选淑女》诗中写道:
如何天阙觅好逑,翻成凌乱奔榛丘。
吏符登门如系仇,斧柱破壁怒不休。
父母长跪兄嫂哭,愿奉千金从吏赎。
纷纷宝马与香车,道旁洒泪成长渠。
每当采选,地方官吏则乘机鱼肉百姓,狐假虎威,穷凶极恶,民家虽“跪哭求情”、“千金赎身”,但仍难逃此劫。至于芸芸少女,以死相抗者有之,拉郎配者有之,逃离他乡者有之,更有甚者,不惜以毁容来反抗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过昭君村》的诗中写道:
村中有遗老,指点为我言:
不取往昔戒,恐贻来者冤;
至今村女面,烧灼成瘢痕。
位于大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的昭君故里的村女都宁愿毁容来逃避采选,其他地方的民女就可想而知了。
不可否认,历史上也有一些希望进宫的秀女,她们期盼能以自己的姿色和手段来博得皇帝的宠幸,有朝一日能平步青云,出人头地。如汉武帝母王太后、唐代武则天、清代慈禧太后等人即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