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一些地方明确物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依据这些标准向居民收费,这种做法到底对不对,值得商榷。
首先,物业费应该由购买服务方和提供物业服务方共同商定双方同意后才能确定,任何机关都无权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为契约关系,一方花钱买服务,一方提供服务,双方确定费用标准,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合同。
其次,为了有一个参考值,政府可以制定指导价。指导价不等于确定价,并且指导价不能按划分的小区档次来确定,而是应该按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水准来确定,因为,业主购买的是物业服务而不是小区,小区已经属于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