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大家和专业律师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三吧。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一、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二、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亿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一、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是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及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是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亿。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十三万倍,按照受付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十周月一日一支标准,以六个月的十一。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付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支赔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五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决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干预日计算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四、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民法典以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