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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视距是什么意思(各级道路对行车视距有什么要求)

时间:2024-07-09 22:45:13

在一条公路的车流中,经常会出现停车、错车、会车和超车,特别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双车道公路和油区道路上更是如此。

本文先对各种视距做以解释:

停车视距:汽车行驶时,自驾驶人员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物前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图1:停车视距

会车视距:在同一车道上对两对向汽车相遇,从相互发现时起,至同时采取制动措施使两车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错车视距:在没有明确划分车道线的双车道上,两对相向行驶的汽车相遇,发现后即采用减速避让措施安全错车所需的最短距离。

超车视距:在双车道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车道处起,至可见逆行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距离。

上述四种视距中,前三种属于对向行驶,第四种属于同向行驶。所有视距中,以超车视距所需视距最长;而在前三种中,以会车视距最长,约为停车视距的二倍。

图2:平面弯道视距界限

如果在所有暗弯及凸形变坡处都能保证超车视距要求,于安全最为有利,但事实上很难做到,也是不经济的,故对不同的公路按实际需求宜采用不同规定。

图3:凸曲线视距示意

停车视距是最基本的要求,无论是单车道、双车道,有无分隔带,各级公路都是应保证的。对于快、慢车道行驶的多车道公路可不要求超车视距;有中央分隔带的公路不存在错车和会车问题;在路中央画线,严格实行分道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保证停车视距也亦足够。但是对于目前绝大数双车道公路尤其是油区道路均不划线,且有众多非机动车干扰,汽车多在路中间行驶,当发现对面有行驶汽车驶来时,方回到自己的车道上,若避让不及有时还需双双停下,所以对于二、三、四级公路及油区道路上,设计视距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二倍,对于对向行驶的双车道公路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路段保证超车视距。

为保证必要的视距,有时需做大量的开挖和拆迁工作,在交通量不大的低等级公路上,对于不能保证会车视距的路段,也可采用其他措施以防止碰车事故的发生。如在路中心划线或设置单圆柱“各行其道”、“靠右行”、“转弯鸣笛”等标志。

图4:“转弯鸣笛”标志

城市道路平曲线路段的视距要求与公路基本相同,交叉口的视距由视距三角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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