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哪些?
根据(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单位按月或按季度分开发放多次奖金,是否可以合并起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第五条的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
比如:
某单位要发放2023年的年终奖,如果2023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
如果2024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
例:广西张某2023年全年工资收入120 000元,2023年12月从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免征额60000元/年,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年,不考虑其他。
1.可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全年合计应纳税额
=(120000+36000-60000-12000)x10%-2520
=84000x10%-2520
=5880元
2.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月均奖金=36000/12=3000
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个税=36000x3%=1080元。
(3)综合所得应纳个税
=(120000-60000-12000)x10%-2520=2280元,
(4)合计缴纳个税税额
=1080+2280=3360元
四.如何纳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
答:年度汇算期间,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1)方式一:单独计税
(2)方式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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