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百年孤独》,最铁憨憨的做法就是执着于要去理清人物关系脉络以及情节了。
你想想,为啥马尔克斯要把书里一个家族几代人都沿用祖先的几个名字?
不就是要让你读起来感到混乱吗?
不是开玩笑,马尔克斯这样写真的就是为了让你阅读时产生混乱的体验。严格来说,在文艺理论中有个名词叫“陌生化”,这是一种极具魅力的创作手法:作者们运用陌生化的手法来提高读者阅读门槛,他们刻意通过晦涩的语言描写本来平常朴素的情节,期盼这样朴素的语言及情节被“陌生化”后,能够让读者重新感受到种在本来的朴素环境下会被忽略的语言情节所带来的文学体验,这样的体验无疑是新奇的。也因此陌生化的写作手法被全世界的现代主义作家,包括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们广泛运用在作品里,著名的就有拉美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及我国的莫言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希冀通过特殊的语言情节处理在文本中使你混淆现实与魔幻,因此采取混淆模糊人物与人名的手段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马尔克斯要给你传递的就是读小说时这种魔幻现实主义的迷幻错乱。只要在阅读中你产生了一定的时空错乱、人物情节错乱的体验,那作者的目的就达到了,这本书的奇妙之处也就能被读者领会到了。
但总地来说,最好还是能分清大概的人物和剧情,不然恐怕你连继续阅读下去都没办法做到。因为你完全把所有人物剧情记混淆了的话,那估计不是文学上作者刻意带给你的混乱体验了,那是你完全没认真看书了。
如果你能跟上基本人物剧情,能够全神贯注地被带入书中的世界去和每个人物感同身受,那就完全没必要再去搞个思维导图去理清人物关系。《百年孤独》固然是一本叙事性很强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但我认为想要获得更多体验,最好的方式是进入书中去进行纯粹的“感受”。它能带给你的不仅仅是一个精彩的故事,更多的是阅读时那种超然的体验。
如果你执着于回忆剧情、记住人物,那反倒是舍本逐末了。
几代人反复无常的命运,拉丁美洲破败的小镇的百年历史变迁,在阴雨连绵的马孔多,在沼泽与雨林之中,孤独的灵魂徘徊游荡
印第安人部落、亡者的鬼魂、丛林里的游击队。在这片广阔无垠的南美土地上,蒸汽火车队。在这片广阔无垠的南美土地上,蒸汽火车哐当哐当地驶过橡胶园,绝望的落日余晖斜斜地铺洒在铁轨上。
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你恍惚间觉得好像只过了一弹指,又好像你已经历百年。
我高中时期读完这本书后,一度陷入了消极的情绪不能自拔
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魅力,这才是《百年孤独》的魅力。
读完之后,你甚至不必去记得人物的名字,也不必去记住庞杂的情节了。因为这是真正的文学,它并非于你的知识库里作为一种“储备”存在,也不储存你的头脑里,供你随时说出它的情节主线以及你最喜欢的人物角色,成为和他人侃侃而谈的题材。在你全身心阅读时它便已然融入你的思考,成为你的情绪,它能让你能辨别什么是“美”。功利地说它能提高你的审美,提高你的文学品味
柏拉图曾提出的“迷狂说”被沿用多年。如果你在阅读《百年孤独》时能体会到那种物我两忘、如痴如狂的感觉,则一切叙事性都要让步了。这本书对我个人而言的最主要的价值,在于读书时的犹如神灵附体的快感,以及阅读完毕的恍惚与思考。这样的恍惚与思考也许是无意义的,但这才足以证明《百年孤独》的伟大因此你提问:看不懂《百年孤独》是否因为文学素养不够,很遗憾回答你,是的。如果你目前仍只习惯于传统的文本阅读方式,那除了前仍只习惯于传统的文本阅读方式,那除了《百年孤独》,还有无数伟大的文学作品你都将“看不懂”。
那么有什么方法能提高文学素养?我认为,只有大量的阅读与深度的思考,以及在阅读时保持高度代入感,才能提高所谓的“文学素养”。这不是一朝一夕间能完成的事。